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2087号提案的答复
  • 发布日期:2022-09-01
  • 信息来源: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
  • 编辑: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
  • 审核: 文化和旅游局


对政协随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

第22087号提案的答复

孔德明委员:

您提出的《建设文旅酒店打造城市客厅》提案已收悉。首先,非常感谢您对文旅产业发展和城市文化建设的关心、重视和支持。结合我市文旅发展实际情况答复如下:

近年来,文旅酒店作为新兴产业,在文旅产业发展中的影响越发深厚,也越来越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,在市政府出台的《随州市加快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》中明确了相关扶持政策:“新上的创意设计、文旅产品制造、田园综合体等项目用地,采取招标、拍卖、挂牌方式出让土地,出让地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、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。利用废旧厂房、仓库改建成文旅街区、文创园的,经市文化和旅游局认定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,可采取租赁方式,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情况下实施改造。对编钟文化产业及互联网文化产业、创意设计等新业态产业用地,经市人民政府批准,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一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,但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%。”此外,对星级酒店的创建,文件中也有相关的奖励支持“支持高等级景区、酒店、旅行社、民宿创建。对新评定为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,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、20万元奖励,政府投入或补助的景区不给予奖励;对新评定的五星、四星级酒店,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、20万元奖励;对新评定为5A4A3A级旅行社,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奖励;对新评定的五星级、四星级、三星级民宿和农家乐,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奖励,政府投入或补助的民宿不给予奖励。上述所需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与高等级景区、酒店、旅行社、民宿所在县(市、区)各承担50%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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